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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儿童”频现背后,部分家长变成“啃小族”!孩子不应是流量狂欢里的数据和玩偶

  • 经济
  • 2025-03-29 01: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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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时隔一个多月时间后,4岁网红“瑶一瑶小肉包”账号恢复更新,并晒出“瑶一瑶”证件照。此前,拥有两千多万粉丝的“瑶一瑶小肉包”父母被质疑为流量摆拍、故意绊倒小女孩,使得“网红儿童”这一群体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随后,“瑶一瑶小肉包”父母为摆拍争议致歉,并且账号评论区状态设置为“仅允许互关朋友评论”。

“瑶一瑶小肉包”在视频中被绊倒。图源:网络截图

近日,“瑶一瑶小肉包”母亲在账号发布回应:“我一直觉得小朋友摔摔打打才能长得更皮实,所以一直也觉得妹妹在没有危险的情况下,不伤害别人的情况下都可以快乐地玩耍,大家的建议我都看到了,谢谢。很多中肯的建议,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如果我真的为了挣钱连孩子身心都不顾了,我一定会比现在挣得多十倍,但是从中衍生出来很多恶意造谣请立即停止,再次谢谢大家的关心!”

这一回应不仅未能平息争议,反而引来更多网友质疑。

近年来,年纪、题材和风格各异的“萌娃”“小可爱”在短视频平台上成了流量常客。展示才艺、搞笑卖萌、背书“讲学”……满是稚气的一举一动,常引得不少网友转赞评“一键三连”。然而,新鲜活泼背后,“萌娃”小网红也屡屡曝出乱象。学大人说话扮“成熟”、校服爆改“辣妹装”、“一岁半宝宝喝啤酒”,更有甚者故意摆拍“打架”,尝试软色情擦边等内容。凡此种种,令人瞠目也挑战了公序良俗与法律法规。

要在瞬息万变的网络浪潮中吸引并留住热度,只靠呈现纯天然的儿童视频很难做到。有不愿具名的短视频博主告诉记者,孩子不可能每时每刻都有趣、有吸引力,为了提高短视频引流效果,一些家长、MCN机构想方设法为孩子打造人设、博出位,从开通账号、确定人设到运营推广都有一对一的具体方案,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而孩子的本来面貌慢慢淹没在一个又一个短视频里。”

去年12月19日,国家网信办通报7类侵害未成年人案例,其中就提到“网红儿童”,包括让未成年人摆拍校园霸凌视频;以未成年人结婚怀孕等为噱头,发布“07年宝妈在婆家带娃的一天”等内容;让未成年人演绎“做一个绿茶的自我修养”等内容。

三岁吃播“小佩琪”体重超70斤。图源:网络截图

流量的边界

当部分家长变成“啃小族”,透支孩子的童年,甚至损害孩子的身心健康,晒娃和牟利的边界在哪里?

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全说,《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要求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起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在视频的创作过程中,应当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尊重未成年人是否拍视频的意愿。”

她告诉记者,如果法定代理人和机构均对儿童予以伤害,父母和机构的行为涉嫌构成虐待儿童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直播间,“网红儿童”浓妆艳抹、扭腰抬臀跳舞时,其实已经触碰流量的边界。张全介绍,根据《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规定,在内容上,对未成年人的视频予以监督和审核,禁止利用未成年人拍摄超越未成年身心尺度和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的视频。

不断上涨的点击量和用户投放的金币礼物等,让这种猎奇出圈的网红儿童成为新的流量变现密码。账号背后的家长们争相比较,为了流量比拼情节桥段,不断被异化的孩子们缺失童真的同时,其价值观、金钱观也在被“不断刷新”。“上学哪有上网好”“读书哪有当网红挣得多”……“流量经济”的“真相”扭曲着孩子们的身心健康,更不断挑战着公序良俗、法律法规。有的网红儿童失去接受教育的权利,有的被迫身处于网络暴力和骚扰隐患丛生的舆论环境之中。

其实,梳理其背后的利益链条,不难发现,一个个爆火的小网红、短视频、直播背后,是机构的无底线炒作,是家长的不当引导,是平台的漠视与放任。网红儿童乱象的出现,不仅折射出流量经济的野蛮生长,更反映出家长、学校、网络平台等多方在教育引导、审核把关上的严重缺失。

令人担忧的是,一个个“网红儿童”并不都是天然“养成”,背后早已形成了针对未成年人的“催熟产业”和变现利益链条。据报道,不少机构出谋划策,打造所谓“网红账号养成模板”。有的家长不明事理、利欲熏心,热衷打造“小网红”,而后寻求流量、带货等方式变现。将孩子物化为“流量工具”,把童真童趣当作“利益变现”的机器,不仅是不道德、不明智的行为,更是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网络生态的严重侵害。

“网红儿童”之所以屡屡引发公众关切,是因为未成年人所处的阶段和特点十分特殊。未成年人处于人生观、价值观的关键塑造期,心智并不成熟,对人对事对物的认知能力有限,缺乏辨别网络不良信息的理性能力,易产生认知偏差,受到外界诱惑。正因如此,一些成年人眼中的“无伤大雅”,实则是对未成年人深刻的不良示范。更关键的是,未成年人频频露脸,配合出演某些“软色情”“软暴力”等擦边视频,也极易在无形中泄露个人隐私信息,导致某些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对于未成年人上网拍短视频、做“小网红”,相关法律法规、治理行动早已明确了边界。例如,《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提出,严禁借“网红儿童”牟利以及其他利用网络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网信部门也多次集中治理针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为此,既要严打侵害儿童权益包装和生产“小网红”的黑灰产业链;又要督促各平台进一步放下“流量冲动”,明确对儿童软色情、软暴力“擦边”等内容的审核标准,不得为活跃流量而倾向于推荐涉未成年人的低俗、不良内容。

未成年人从来不是赚钱牟利的工具。家长、市场机构、短视频平台等,应当反躬自身,主动对照改进,让网络空间少些物化、工具化的“网红儿童”。

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是每一个家长为人父母的责任。大多数的父母都深爱子女,都想给孩子一个优渥的成长环境和快乐的童年。然而面对数万甚至更多的广告费用和视频流量,很多家长难以抵挡诱惑。

希望家长们多一些冷思考,切忌为了短暂的利益,伤害了孩子成长的根基,最终酿成“孩子成年后责怪父母”“亲子疏离”等悲剧。

网上“晒娃”可以,但消费孩子不行!想让娃成“网红”去谋利,更是此路不通。流量池可能是个大染缸,身为成年人有责任也有义务让孩子远离毒流量,为孩子的成长保留一片净土。

极目新闻综合人民网、潮新闻、法治日报、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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