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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炳强去信英国《卫报》 反对诽谤香港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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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3-24 12:4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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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闻报讯】记者龚学鸣报道:英国《卫报》日前刊登评论文章,称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阻挠选择代表律师,有关决定不受法律挑战,等同赋予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所谓“警察国家”的权力。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昨日去信《卫报》表达强烈反对,强调终审法院驳回黎智英就聘请海外律师的上诉许可申请,有关裁决并没有任何隐晦之处,并表示特区政府将继续依法坚定维护国家安全。  邓炳强表示,黎智英的上诉许可被简易程序驳回是因为“毫无合理理由”,又强调终审法院的裁定并非如评论文章所暗示般“遮掩”(There is nothing "obscure" about the Court of Final Appeal's determination as suggested by the opinion piece)。对于文章使用偏见和具误导性用语来诽谤法庭的专业和公正,特区政府表示反对。  坚定维护市民依法享有权利  邓炳强指出,香港国安法第14条规定,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决定不受司法覆核,指这符合普通法原则,也获得英国承认,即法院应尊重执行机构对国家安全事务的判断,因为他们更适合进行此项判断。他表示,这无损基本法所保障的独立司法权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最终裁决权。所有被告也都严格按照适用于香港的法律接受公平审判。  邓炳强表示,特区政府坚定维护市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香港有超过100名资深大律师、超过1600名大律师和约13000名律师,选择律师的权利受到基本法的保障。香港国安法第14条亦规定,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决定不受司法审查,强调做法符合普通法原则,亦不损害基本法保障的法院独立司法权和终审权,所有被告均接受公平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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